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在哪个机构办理-公积金代办
近年人,南平有外国人到我国来定居的公积,也有我国的金出境定居提机构公积金代办公司公民跑到外国去定居的,也有跑到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生活的办理,在境外定居之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南平那么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在哪个机构办理,公积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金出境定居提机构供大家学习参考。办理
一、南平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的公积机构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的金出境定居提机构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办理
2、南平公积金代办公司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积作出是金出境定居提机构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三、南平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综合以上介绍,境外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程序是非常之简单的,申请人凭境外定居的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的材料进行提取。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